规范性文件
HUA LONG第一章 基本规则
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以下简称《喷规》)5.0.4,规定了仓库及类似场所采用湿式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超出一定应用高度的情形,应设置货架内置洒水喷头,采用“顶板下布置喷头+货架内置喷头”的保护方式。
1、基本参数表中,字母“J”表示货架内置洒水喷头,“J”前的数字表示货架内置洒水喷头的层数,“+”前的数字表示顶板下洒水喷头的喷水强度。
比如:最大净空高度为9m的仓库危险级Ⅱ级多排货架仓库,当最大贮物高度6.0m<hs≤7.5m时,喷水强度为18+2J。18+2J表示:顶板下喷头的喷水强度不应低于18L/min·m²,需要增设2层货架内置洒水喷头。
2、单排货架的宽度应不超过1.8m,且间隔不应小于1.1m;双排货架为单个货架或两个背靠背放置的单排货架,货架总宽为1.8m~3.6m,且间隔不小于1.1m;多排货架为货架宽度超过3.6m,或间距小于1.1m且总宽度大于3.6m的单、双排货架混合放置;可移动式货架应视为多排货架。
3、最大净空高度是指室内地面到屋面板的垂直距离。顶板为斜面时,应为室内地面到屋脊处的垂直距离。
二、当储物类别、最大净空高度和储物高度均满足《喷规》表5.0.5要求时,仓库及类似场所可以采用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ESFR),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不应低于表5.0.5的规定。(5.0.5)
ESFR喷头是专为仓库开发的一种仓库专用型喷头,对保护高堆垛和高货架仓库具有特殊的优势,在其允许最大净空高度内,可不设置货架内置喷头,不推荐采用顶板下布置ESFR喷头+货架内置喷头的布置方式。
ESFR喷头仅能应用于湿式系统,不能应用于干式系统或预作用系统。
三、当储物类别、最大净空高度和储物高度均满足《喷规》表5.0.6要求时,仓库及类似场所可以采用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不应低于表5.0.6的规定。(5.0.6)
类似于ESFR喷头,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在其允许最大净空高度内,可不设置货架内置喷头。
注意,目前尚没有特殊应用喷头的相关产品标准,国内没有类似产品,不宜设计及应用。
四、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仓库及类似场所,当采用货架储存时应采用钢制货架,并应采用通透层板,且层板中通透部分的面积不应小于层板总面积的50%。当采用木制货架或采用封闭层板货架时,其系统设置应按堆垛储物仓库确定。(5.0.7)
第二章 货架内置洒水喷头的设置要求
货架内置洒水喷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货架内置洒水喷头宜与仓库顶板下洒水喷头交错布置,其溅水盘与上方层板的距离应符合《喷规》第7.1.6条的规定,与其下部储物顶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50mm。(7.1.9)
2、应采用钢制货架,货架内置洒水喷头上方的层间隔板应为实层板,其他应采用通透层板,且层板中通透部分的面积不应小于层板总面积的50%。(5.0.7、5.0.8)
注:通透性层板是指水或烟气能穿透或通过的货架层板,如网格或格栅型层板。
3、仓库危险级Ⅰ级、Ⅱ级场所,应在自地面起每3.0m设置一层货架内置洒水喷头;仓库危险级Ⅲ级场所,应在自地面起每1.5m~3.0m设置一层货架内置洒水喷头,且最高层货架内置洒水喷头与储物顶部的距离不应超过3.0m;(5.0.8)
4、洒水喷头间距不应大于3m,且不应小于2m。(5.0.8)
5、设置2层及以上货架内置洒水喷头时,洒水喷头应交错布置。(5.0.8)
6、当采用流量系数等于80的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时,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20MPa;当采用流量系数等于115的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时,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10MPa;(5.0.8)
7、当货架内置洒水喷头上方有孔洞、缝隙时,可在洒水喷头的上方设置挡水板;(7.1.10)
8、仓库内顶板下洒水喷头与货架内置洒水喷头应分别设置水流指示器。(6.3.2)
第三章 系统设计流量的确定
一、系统设计流量的计算,通常有“强度/面积法”和“喷头动作个数法”。
1、“强度/面积法”的关键指标是“喷水强度”和“作用面积”,仓库及类似场所中,设置在顶板下的洒水喷头,除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ESFR)和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外,均采用“强度/面积法”计算。
2、设置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ESFR)和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的场所,以及货架内置洒水喷头,通常采用“喷头动作个数法”进行计算。
二、仅顶板下设置洒水喷头的仓库,除设置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ESFR)和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的场所外,应根据5.0.4规定,依据喷水强度和作用面积,按“强度/面积法”计算设计流量。
三、设置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ESFR)和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的场所,采用“喷头动作个数法”计算设计流量,依据5.0.5和5.0.6的规定,按喷头工作压力和作用面积内开放的喷头数确定。
四、设置货架内置洒水喷头的仓库,顶板下洒水喷头与货架内置洒水喷头应分别计算设计流量,并应按其设计流量之和确定系统的设计流量。(9.1.6)
1、顶板下洒水喷头的设计流量,按以上第一条所述的“强度/面积法”计算,顶板下洒水喷头的喷水强度,应依5.0.4表格数据或注释确定。
示例:表5.0.4-2中,最大净空高度为9m的仓库危险级Ⅱ级多排货架仓库,当最大贮物高度6.0m<hs≤7.5m时,喷水强度为18+2J,18即为顶板下洒水喷头的喷水强度。
当货架储物高度大于7.5m时(这时最大净空高度不受9m限制),应设置货架内置洒水喷头,顶板下洒水喷头的喷水强度不应低于20L/(min·m²),作用面积不应小于200m²,持续喷水时间不应小于2h。
2、货架内置喷头的用水量,按“喷头动作个数法“进行计算,当货架内置洒水喷头为1层时,开放洒水喷头的数量按表5.0.8取值;2层以上时,计算流量应按最顶层2层,且每层开放喷头数按表5.0.8规定值的1/2确定。
在上述第1条的示例中,仓库危险等级为Ⅱ级,18+2J表示设置2层洒水喷头,由下表可知开放喷头的数量应按14个计,每层开放喷头7个。本示例中,当货架储物高度大于7.5m时,可能需要设置3层及以上的洒水喷头,也是按此规则计算。
3、请注意,最终设计流量,应依据实际工作压力和流量系数确定:顶板下洒水喷头的设计流量,应按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内喷头同时喷水的总流量确定;货架内置洒水喷头的设计流量,应根据开放数量、洒水喷头的实际工作压力和喷头流量系数确定。
4、有规定持续喷水时间的,应依规定确定持续喷水时间;没有规定持续喷水时间的应按火灾延续时间不小于1h确定。(5.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