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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内部装修存在的消防问题及对策

时间:2016-02-02 10:06来源:未知 点击:

 摘要:建筑内部装修随着我国藏区社会的发展方兴未艾,在材料选用、施工过程中存在诸多火灾隐患。笔者结合多年从事消防工作的经验,对建筑内装修过程中存在的消防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关对策,希望对改善建筑内部装修存在的消防问题有一定的帮助,从而减少和避免因内部装修引起的火灾事故。

  关键词:建筑 内部装修 消防安全

  随着我国藏区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甘孜州的旅游业和人们生活质量得到了不断提高,一些使用时间较长的公共建筑或居民住宅,为了适应现代生活和审美要求,也要重新装修改造。拥有一个舒适优美的工作、生活、娱乐和起居环境,已成为大多数人的共同愿望。殊不知,就在人们进行装修的同时,也就埋下了许多火灾隐患。

  一、当前建筑内部装修工程存在的问题。

  (一)违章装修的情况严重。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以下简称《规范》)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颁布施行已经十余年了。《规范》明确规定了建筑物顶棚、墙面等部位以及窗帘、帷幕等装饰织物必须满足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但是在我国经济发展较为缓慢的藏区各类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单位了解掌握该《规范》者甚少,执行《规范》的有关规定就无从谈起,不按照《规范》规定进行防火设计,任意降低防火标准的情况时有发生,人为造成很多火灾隐患。

  (二)建筑内装修材料的防火性能难以达到要求。

  随着社会的发展,新型建筑材料不断增多,复合材料、夹芯彩钢等新型建材大量被开发使用,建筑内部装修采用的易燃、可燃材料越来越多,相应地增大了建筑物火灾荷载,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火势迅速蔓延扩大。但内部装修材料通常不是首先被引燃的物品,除非是由于电气线路出现短路、过载运行、接触电阻过大等问题,从而导致装修材料直接被引燃,或者是电、气焊工操作不当或是直接与其他明火接触造成的。然而,火焰一旦产生并发展到一定阶段,内部装修材料就会立刻被点燃并助长火势的蔓延。

  由此可见,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的防火性能问题显得尤为重要。首先,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在较低的热辐射值的作用下就会燃烧,而难燃性装修材料则在较高的热量下才会燃烧。其次,易燃、可燃材料一旦遭遇高温就会产生烟雾和毒性气体,增大了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的难度,往往使小火酿成大灾。在火灾中产生烟毒和毒气的内部装修材料主要是有机高分子材料和木材。据有关资料显示,毒性气体是火灾中人员伤亡的第一原因,火灾中死亡人数的70%-80%是由有毒烟气所致。

  (三)电气线路和设备安装不规范。

  建筑装修中,大量使用电气,室内多用的空调、电灯、电热器等,室外使用的霓虹灯、广告牌等,无一不涉及到电气,这些电气的安装不合理也会留下火险隐患。如在有可燃物的吊顶和夹层墙内的线路没穿金属管或阻燃PVL管,接(分)线处,未设接(分)线盒,有的设了接线盒但密封不严密,有线路不用卡子或吊筋固定,直接铺设在可燃材料上,电线接头与可燃材料没有丝毫分隔,有的配电箱为木质结构,保护设施不齐全,有的超负荷运行,线路存在乱挂乱接现象。

  (四)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较低,队伍素质差,管理混乱。

  目前,社会上装饰工程公司众多,甚至还出现了一些跨省联营与港台地区的装修公司和施工队,这些装饰工程公司中,往往没有消防部门批准手续,擅自设计和施工,更有,许多黑施工队通过关系揽到工程后,找几个朋友帮忙,干完活拿钱就走,管你隐患不隐患。即使是正式的施工队,人员主要是农民工,也有下岗务工人员,多数未经上岗培训,不懂消防知识,无证上岗。另外,施工队缺乏灭火预案,发生火灾时不能有效的组织扑救初期火灾。

  (五)装修单位擅改设计,多层承包。

  装修单位不向消防机关报审就擅自装修。即使报审通过设计,为降低成本擅自改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改阻燃物为可燃物,偷工减料,如用普通涤纶化纤品代替防火阻燃织物,木龙骨代替轻钢龙骨;该刷防火涂料的不刷,该刷三遍的刷一遍,如此等等,大大降低了装修工程的耐火、抗火能力。另外,为了赶工期进度,通常将工期分割承包给若干施工队伍,有的大型内装修工程,同时进场的施工单位达20家,致使防火安全工作层层脱节,责任不明确。

  (六)施工期间不规范。

  1、“边施工,边装修,边营业”工程多。

  “边施工,边装修,边营业”,导致火灾隐患多,人员复杂,工人日常吃住在工地,不利火灾预防、人员疏散及灭火战斗。“三边”工程难以绝对保证工程项目的防火安全和工程中对消防设施的要求。

  2、可燃易燃易爆物多,电器多。在一些装修施工现场,锯末、刨花、纤维板、宝丽板等堆放杂乱,堵塞通道;气割气焊的氧气、乙炔气钢瓶随意放置无人管理;做防水、打蜡及喷刷油漆涂料会产生松香水、苯、油等易燃易爆气体,用火不慎或工人吸烟乱扔火柴棒,便会引燃可燃物发生火灾。

  3、违章作业,疲劳上岗多。施工中现场动用明火不办许可证,无人员监护,焊渣飞火易引起火灾。尤其是多个施工队交叉作业,上面电焊下面刷漆,火险隐患大,还有的工人“艺高人胆大”存侥幸心理,冒险作业。另外,为了赶工期,追求效益,经常加班加点,工人超时劳动,疲劳上岗现象普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极易发生事故造成伤亡。

  4、破坏消防设备,隐蔽工程多。《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室内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和疏散指示标志及出口,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而许多装修公司不懂现代消防设备的防火技术性能,在做电气线路、穿管、管道保温材料隐蔽的同时,擅自将火灾报警电路切断、隐蔽在吊顶中或吊在吊顶下悬起来,圈埋消火栓,没有足够的疏散出口、事故照明设备及现场灭火器材。

  综上所述,规范装修市场、装修企业行为势在必行,促使其健康有序发展,减少、避免人员密集场所装修中存在的火灾隐患。

  二、建筑内部装修的防火对策。

  结合多年消防监督工作经验,经过多次深入装修单位及装修现场,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严把审核备案关。

  由于藏区经济发展较为缓慢,人们的法律观念、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而且这种情况的改变决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只有加大宣传的力度,增强人们的法律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让人们不仅知道在消防安全方面应该做些什么,还要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如果不这样做有什么危害和责任;对那些不经过消防审核或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装修工程,消防部门要进行稽查,情节严重的要给予一定的处罚并在媒体上暴光,达到“打击一个,教育一批”的目的。对那些过多考虑造型美观而忽略了消防安全的装修工程,消防部门可以借助工商、文化、治安的力量,严把建筑装修工程的审核关,坚决不让一个没有经过消防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装修工程漏网。

  (二)加强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

  在施工期间,要加强工地的用电、用火管理。在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等明火作业前要将现场清理干净,清除周围的易燃、可燃物,作业结束时,要认真检查现场,在确定无余热引起燃烧危险时,才能离开。施工过程中大部分线路虽是临时的,但也要按照规范要求,并注意线路不能超负荷工作;对于面积较大较复杂较重要的工程项目,建审部门应在施工中期到工地检查,最好在装修主体材料施工完,裱墙纸、贴镜面、涂防火涂料等二次装修前及隐蔽工程封盖前分两个阶段进行。消防部门在对装修工程进行随机抽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出纠正,必要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督促其整改。

  (三)严把验收关,不放过火灾隐患。

  对装修工程,特别是对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必须进行消防验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进行严格检查,不合格的坚决不准其投入使用。将诱发火灾的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使消防安全保障几率得到有效的提高。

  (四)严格施工管理。

  1.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要对施工人员,尤其是下岗临时务工人员、从事电焊、油漆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消防知识培训,教育他们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懂得本工种的火灾危险性及预防和扑救措施,合格后方能上岗。同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预案,适时进行实地灭火演练,提高灭火扑救的能力。

  2.严格按消防部门审核后的图纸施工。不能擅自改变工程防火设计,如确需更改的,要报请原审核部门同意。

  3.建立健全严格的用火用电制度,把好“三关”。

  “明火操作关”,动用明火要有许可证并有专人看管;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如必须的则由总负责单位进行现场协调。

  “电气设备安装关”,做到定人定设备,按规范注意电气线路套管的选择、导线的连接方式及灯具的选择和布置。

  “易燃材料管理关”,设专人管理,控制其数量防止堆积过多与堆埋道路,易燃物应每日清扫。

  4.管理好生活用火。施工现场办公室、宿舍、仓库等临时工棚一律不得使用电炉及使用大功率灯泡或碘钨灯烘烤取暖。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可单独设工人吸烟室,以防吸烟引起火灾。家庭装修也应尽量避免工人吃住在现场,尤其是在做防水、喷漆、地板打蜡、家具上光等有易燃易爆气体出现时。

  5.不得冒险作业。承接任务时,领导和技术人员必须向职工下达防火安全事项,职工有疑问时,应向职工解释清楚后方可施工。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防火安全规定,不得冒险作业,施工单位领导不得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6.做好隐蔽工程的保护和记录。对被隐蔽的电器线路、接头、穿管、管道保护材料及其它装饰、吸音、隔断等,应严格按照规范设置,并配以相应的防火保护措施。同时应做好记录,以利于隐蔽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7.保护和完善消防设施。有些工程,尤其是吊顶装修,会改动一些消防设备(如探头、喷淋头等),应事先取得消防机关及装修单位的同意和配合,不得擅自行动。对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应配置通风系统,并采用防爆电器。工地应按规范规定留出人员疏散的通道和出口,不得占用和封堵,更不得借口便于管理而将出口锁死,并要设疏散指示标志及事故照明设备。规范建筑内部电气线路的敷设和设施设备的安装,达到安全用电的要求。由于内部装修采用易燃、可燃性材料,从客观上相应地增加了电器设备引发火灾的概率。正确处理电气设备与内装修设计的关系,也是防止火灾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应由有资格的电工选用安装电气设备以及进行线路铺设;导线不得直接铺设在易燃、可燃材料上。并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PVC管敷设,导线的接线盒要进行封闭处理;电控设备、插座、开关、灯具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要与内装修材料保持一定距离,不应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性材料上;对大负荷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线配电,设置独立匹配的保护电器;不得随意增加用电设备以及拉接临时线路。

  (五)、各级消防监督部门加强检查。

  一是,面积较大较复杂较重要的工程项目,建审及负责消防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在施工中期到工地检查,最好在装修主体材料施工完,裱墙纸、贴镜面、涂防火涂料等二次装修前及隐蔽工程封盖前分两个阶段进行。二是对装修工程进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必要时下发相关法律文书,责令改正。

  (六)、按规范限制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开发防火性能好的装饰材料。

  依照《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认真、合理地采用各种装修材料,切实把住防火源头关。降低火灾发生概率的关键就在于控制易燃、可燃材料的数量,积极地采用不燃性、难燃性材料和先进的防火技术。假设存在一个绝对安全的内部装修,它应该是比较密实的不燃性材料装修而成,而且这种材料又是热的良好导体,既不会加速轰燃的发生,也不会为火灾蔓延提供途径,更不会产生烟雾和有毒气体。相反地,任何易燃、可燃材料的内部装修都是不符合要求的。因此,在设计、施工中选择何种装修材料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对那些具有较高火焰蔓延速率,又可为火焰提供大量燃料或可产生大量烟雾或有毒气体的装修材料,应避免采用,做到“防患于未然”。

  综上所述,虽然装修过程中存在许多消防安全问题,只要我们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大消防安全教育的力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办事,许多消防安全问题就可以得到很好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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