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作为人们消费和娱乐的公共娱乐场所也快速发展起来。然而,娱乐场所在丰富人们的日常生活同时所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及问题也不容忽视。公共娱乐场所消发展迅猛,盲目无序,无章可循,安全管理严重滞后,许多地方存在较多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极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通过对一些大型娱乐场所的检查,本人对存在的一些隐患与问题进行了如下分析。
一、公共娱乐场所的特点
一是建筑形式多样。娱乐场所很少有独立的建筑,经营者一般都是租用建筑物的一个局部进行装修和改造,有的是在商场、办公楼的某个楼层,有的在废弃的仓库或厂房内,有的甚至是在居民住宅楼内。这些建筑内部的消防设计是不能满足娱乐场所内的消防设计许多特殊要求的。
二是内部结构复杂。娱乐场所本身有行业及使用的要求,内部通道更是错综复杂。一些KTV包房、卡拉OK厅在进行装修的时候为了充分利用建筑内部空间,或者为了隐蔽一些角落,往往在走道两侧或拐角布臵房间,令人如身处迷宫。
三是可燃、易燃物品多,火灾荷载大。大部分公共娱场所(如一些影剧院、礼堂)的屋顶建筑构件是木质结构或钢结构,舞台幕布和木地板是可燃的,观众厅天花和墙面为了满足声学设计音响效果,大多采用可燃材料。而一些歌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场所更是讲究豪华气派,采用大量木材、塑料、纤维织品等可燃材料,直接导致火灾荷载大幅度增加。
四是用电设备多、着火源多。公共娱乐场所一般采用多种照明和各类音响设备,且数量多、功率大。有些灯具表面温度很高,如碘钨灯的石英玻璃管表面温度可达500℃~700℃,若与幕布、布景等可燃物品靠近极易引起火灾。公共娱乐场所由于用电设备多,连接的电气线路也多,大多数影剧院、礼堂等观众厅的闷顶内和舞台电气线路纵横交错,倘若安装、使用不当,很容易引发火灾。
二、当前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一是经营者消防意识淡薄。部分公共娱乐场所经营者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舍不得消防投入,对消防设施的配备能省则省,对消防部门的安全检查能躲则躲,致使许多地方隐患重重却得不到及时治理,特别是在新、改、扩建、内部装修、用途变更时往往不主动报送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开业前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建筑物防火设计达不到规范要求,埋下了严重的先天隐患,使出入此类场所的群众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
二是违章装修情况较严重。随着人们生活档次的提高,公共娱乐场所越来越注重形象,内部装修日益高档豪华,但在装修过程中,许多公共娱乐场所往往只考虑少投资,不考虑装修场所防火要求,为降低投资,投资者往往找到社会上一些没有消防施工资质的小施工队承接装工程。这些小施工队大多为临时凑成,对消防技术要求一无所知或者理解不深,装修中随意迎合经营者要求,擅自降低消防施工标准,大量采用可燃材料,如木材、纤维板、聚合塑料、聚脂等。这些材料燃点低,极易燃烧,且燃烧迅速,放出大量的有毒气体,增加了场所内的火灾荷载。同时场所内用火用电多,而电气的敷设也不能满足消防规范要求,电器线路的敷设裸露,老化未能及时更新,又经常处于超负荷状态。而大部分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一旦起火极易引起重特大火灾事故和群死群伤事故。
三是消防器材设施不到位。一是许多公共娱乐场所没有按规定要求设臵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室内消火栓无水带水枪、消火栓保养不到位,锈蚀严重,栓口缺失,或者室内消火栓已被装修材料遮挡,出现险情时很难找到消火栓;二是灭火器材严重不足,多年一直没有进行维修保养,筒体锈蚀严重,标签模糊不清,压力达不到要求。同时有许多公共娱乐场所一味图便宜,购臵灭火器时不注意选型,A类火灾场所选用了BC型干粉灭火器,起不到灭火作用;三是部分公共娱乐场所按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应该安装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但有的公共娱乐场所为减少投资随意减掉消防设计,设臵时擅自降低标准,后期维护保养不到,致使消防设施处于停用或瘫痪状态。
四是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公共娱乐场所由于经营转包快,工作人员流动快,消防责任人等也随之不断变化,使消防工作缺乏延续性和应有的责任心导致消防安全处于应付状态,缺乏长远打算和整体安排,资金和精力投入少或不愿投入,以致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不能真正到位。有些娱乐场所在消防监督检查时,安全门、疏散通道符合要求,检查人员一走,就堆物上锁,变成了另一种情况。有的场所明不住人暗住人,有的依然违规装饰和安装、使用电器,人为留下火灾隐患。特别是受市场经营的影响,公共娱乐场所在“关、停、转”期间,消防安全管理严重松懈,该坚持的制度不坚持,值班人员责任心下降,遇事敷衍,甚至出现了不顾消防安全躲避监督开展经营的情况,尤其是半开半停的娱乐场所此类隐患较多。
五是从业人员消防知识缺乏。许多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由经营者自主聘请,上岗前没有经过消防教育和培训,不懂得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以及自救逃生知识,不会报警,不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不能正确组织引导顾客疏散,对平时顾客吸烟等消防违章现象也不加制止,缺乏消防安全常识。一旦发生火灾,往往手慌脚乱,不能正确快速的引导顾客疏散逃生,极易引起重大人员伤亡。不少场所自救措施很不完善,甚至根本就没制定灭火预案,有的虽有但没演练过,仍是停留在书面上,锁在抽屉里。一旦发生火灾,如何组织自救、灭火、疏散,其分工和责任不明,程序不清,措施不晓,势必造成混乱,扩大伤亡和损失。
三、强化消防监督,解决火灾隐患的相关对策
一是各部门协同作战,综合治理突出问题。消防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公共娱乐场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其开业经营的先决条件。工商、文化、治安等部门为其办理相关证件时,消防审查应作为其前置条件,要摒弃以往“重许可、轻监管”的传统做法。针对当前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应由政府牵头,协调发动工商、文化、治安和消防等部门共同参与,综合治理。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共娱乐场所,工商、文化、治安等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而已经取得相关证照的要及时向工商、文化等负责审批的部门通报,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使用,切实形成行业联动的整治合力。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首先,要增强执法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观念,以公正执法为重点,结合消防部队中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狠抓消防执法人员素质教育,摆正消防监督工作的位置,坚决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特权思想、利益驱动等问题,坚决杜绝在与他人的消防安全事项上自私自利,损人利己,只产生负外部效应不产生正外部效应,要严厉打击在消防宣传、隐患整改、防火检查等工作中不作为的现象。其次,要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培训是提高消防监督人员业务素质的最有效途径,这项工作应该制度化、系统化、正规化。此外,应建立必要的监督激励机制,及时发现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督促改正,同时对消防监督人员进行必要的定期考核,将考核情况与晋职、晋衔晋级挂钩,增强消防监督人员做好本职工作的自觉性。
三是从源头抓起,严把“四关”。督促各设计单位严把设计关;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设计进行设计,对不符合规范的错误设计要退回重新设计,严把审核关;设计图纸必须报相关的审图机构进行防火审核,严把验收关;工程竣工后,严格进行消防验收,严把开业检查关;开业前,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者开业。同时,要严格按照公安部73号令的要求,实施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抽样性检查,通过事先公告抽查的范围、内容、要求,增强消防监督检查的溯及力,达到检查具体单位而控制社会面的理想效果。
四是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素质。营业性场所要加强员工的消防宣传培训,要组织员工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开展警示教育,以增强员工的消防法制意识,增长消防安全知识。新员工必须通过消防安全培训方可上岗,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件后方可上岗值班。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通过培训,要使每名员工自觉提高消防意识,主动消除火灾隐患。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公共场所人员涉及面广,要有效减少火灾发生率,避免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有赖于全民消防素质的提高。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积极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互联网等传播媒体广泛、及时、生动、直观的优势,开展经常性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消防安全知识深入家庭、学校、企业、农村、社区,不留死角,唤起广大公民的消防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