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规定,凡是属于消防重点单位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应该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制定符合实际情况、操作性犟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那么究竟由谁来制定、如何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该包括哪些内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后该怎样去实施呢?就这些问题,下面由华隆消防为大家一一解答。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指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应当包括:组织机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其中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内容详细、全面,组织机构健全,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具有可操作性。
制定了满足上述条件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还远远不能满足单位在起火和突发事件时的需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要求,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在演练的过程中,不断完善预案。其他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样式,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并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专兼职的消防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在组织消防演练时,要注意事先通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并设置明显的标识,以防止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和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