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旅游场所专项排查整治,7月12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消防大队执法监督人员对辖区旅游景点周边商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中,执法监督人员重点查看了该单位的消防灭火器材设施是否齐全并完好有效、应急照明灯与安全指示标识的配置数量及是否完好无损、安全出口与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无阻、消防安全责任机制是否落实等等。执法监督人员还现场抽查了该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内容,督促该单位工作人员要时刻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安全防火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有备而无患。
检查中发现,饭店未配置消防设施器材。针对以上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五十四条的规定对该单位实施临时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十日。执法监督人员并要求该单位负责人立即上报隐患整改报告,隐患整改完毕后,经大队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能解封。
通过此次检查,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充分认识到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同时表示一定吸取此次教训,尽快认真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为游客提供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