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消防大队根据区政府下发的批复文件,对地天泰宾馆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依法进行挂牌督办。
在对地天泰宾馆的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存在诸多方面消防安全隐患:1、该单位一至六层未按要求设置封闭楼梯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判定要素第9条);2、该单位自然排烟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判定要素第10条)。
为确保该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有效地整改,大队与宾馆负责人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同时,消防大队还会加大对火灾隐患单位的督导监督,紧盯不放,尽力帮助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该单位能够按时整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