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加油站内部消防安全设施
检查灭火器是否完整好用
指出存在的火灾隐患并要求立即整改
为切实加强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保持全县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11月7日,云南昭通镇雄大队深入易燃易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二道沟加油站、五谷液化气罐充气站、高山液化气罐充气站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中,大队检查人员认真检查了各加油站、供气站是否经过审核、验收手续,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配备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间距是否达到国家标准;防雷、防静电以及用电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燃气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燃气泄露报警器的运行情况,各类加气设施的检修、保养及校验情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是否持证上岗等相关细节,重点对加油站、供气站内的储罐区、加油区、卸油区等部位进行了检查。并现场对单位、场所员工如何使用灭火器、如何报警、如何疏散人员、如何扑救初起火灾等情况进行抽查。
“灭火器已经过期了,不要光顾着自己的生活红火,消防安全意识就抛之脑后。假如发生火灾,灭火器没有起到初期火灾的扑救作用,找再多的钱也将毁于一旦……”。在五谷液化气罐充气站,大队检查人员对该充气站灭火器过期一事提出严厉批评,并阐述了预防火灾的重要性。从检查结果来看,仍有个别单位、场所存在无防火巡查记录、疏散指示标志不符合要求,灭火器过期等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大队检查人员认真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责令相关单位、场所在限期内及时整改完毕,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同时,检查组要求:一是要主动开展火灾隐患自查整改工作,预防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二是各法人、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自身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好现场消防安全责任措施;三是要严格落实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加强日常的巡防检查,坚决避免各类违规使用电器等现象的发生。
此次大队共检查单位、场所8家,发现火灾隐患12处,当场整改9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通过检查,不仅督促和提醒了各个易燃易爆场所负责人时刻落实好消防安全主体职责,同时也进一步巩固了辖区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防线。(鲁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