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期间,全区消防部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上级有关要求,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严格执勤战备,强化队伍管理,圆满完成了国庆消防安保任务,实现了全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和部队内部高度安全稳定。国庆期间,全区共发生火灾83起,直接财产损失372004元,无人员伤亡。同比去年,火灾起数下降28.4%,亡人数下降100%,伤人数持平,直接财产损失下降81.3%,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一、迅速动员部署,组织领导到位。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国庆安保工作开展以来,自治区主席布小林、自治区政法委书记刘惠、自治区副主席马明、兴安盟委书记张恩惠、乌海市长史万钧等党政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国庆消防安保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并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周密安排部署。总队党委高度重视国庆消防安保工作,先后10次召开专门会议、视频调度会进行动员部署,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庆节期间消防安保工作的紧急通知》,确保思想发动、组织领导到位。各支队深入落实、细化措施,对国庆消防保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三是部门合力行动。自治区教育厅、卫计委、食药局、公安厅等多部门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并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全区部分院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各支队根据当地政府部署,联合公安、工商、文化等多部门召开国庆消防安保会议、制定国庆消防安保方案,全力督导社会单位全面做好火灾防范工作。
二、隐患排查有力,加强火灾防控。一是警种合力开展检查。按照自治区公安厅统一部署,治安、消防、交通、督察等多警种联合开展“震慑十号”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赵云辉和总队曹奇总队长、罗源政委分别率队深入呼和浩特重点单位和消防部队检查国庆安保工作情况,并慰问基层执勤一线官兵。二是全警动员清除火患。总队、支队、大队保持三分之二警力投入执法执勤任务,总队派出4个督查组深入各地督导检查。全区各级公安消防部队有针对性的深入事关国计民生的重点单位、重要旅游景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以及节日期间举办庆祝和集会活动的场所,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期间,共出动检查组726个,检查单位2481家,发现火灾隐患5071处,整改4372处,责令“三停”单1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