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由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带队的国务院考核组对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度消防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白向群向考核组汇报了消防工作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将2015年定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年”,逐地、逐级下达任务清单,新建市政消火栓3075个,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137%。各级政府投入1.77亿元购置执勤消防车129辆、器材装备4.9万件套;投入1.82亿元,开工建设支队级训练基地4个、现役消防站12个,新增政府专职队30个,新增政府专职队员448名、消防文员180名,较去年分别增长50%、12%、20%;投入5000万元用于民政服务机构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建成社区微型站1998个、重点单位微型站3244个;完善“草原119”体系建设,全区超额建成1984个农村牧区消防站,填补了农村牧区消防力量空白。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综治办和公安厅对14处重大火灾隐患、5处区域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各盟市、旗县对118处重大火灾隐患和15处区域性火灾隐患予以挂牌督办、书面警示,推动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商贸集中区、乌兰察布温州建材城等一批历史遗留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