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症下药”全力攻克防火难题——内蒙古坚持“三个导向”
深入推进春季火灾防控工作
内蒙古冬春季节持续时间长,大风、降雪、低温等极端天气普遍,各类场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冬春季节一直是内蒙古火灾多发、易发时期,也是火灾防控重点时期。进入冬季以来,全区各地深刻分析火灾特点和规律,以“三个导向”为原则,采取针对性措施,全力推进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深入开展。
坚持责任导向
层层分解治理任务,确保防控措施落地有声
抓消防安全,落实责任是核心。内蒙古坚持以责任制为抓手,明确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消防职责,实行消防工作与“责权利三挂钩”,层层分解消防安全治理任务。
自治区政府把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列为2014年政府责任状考核验收重点内容和2015年重点推进工作,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制。自治区政府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由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马明为组长、27个委办厅局主管领导为成员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12个盟市、102个旗县(市、区)政府牵头建立专项治理议事协调机构,健全例会、信息通报、联勤联动等机制。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乡镇街道苏木和社会单位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把专项治理成效纳入单位和主要领导绩效考评。质检、安监、工商19家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已制定下发本系统整治方案。自11月中旬以来,自治区政府组成4个考核组,分别由自治区政府领导和自治区综治、国资、教育、安监、公安、经信、商务、民政等部门负责人带队或参加,深入12个盟市和部分重点旗县(市、区)以及30家大型企业进行实地督导。自治区消防总队分两次派出10个工作组深入基层部队和社会单位开展专项督察考评。冬防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各级政府及公安机关分管领导先后听取汇报98次,带队检查101次。
坚持服务导向
组建31支服务队,推动防控能力明显提高
在此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中,内蒙古各地以电力、能源、煤炭、石油化工为主的大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九小场所”和以农村、牧区、社区、林区为主的居住场所作为5类重点治理对象,实施分类指导、统筹兼顾,持续推进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内蒙古消防总队制定了包括14大项、35小项内容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表,以及包括28项内容的“实名制”排查表,要求企业和消防监督人员逐项排查、逐一建档。内蒙古总队还把2014年以来的重大火灾隐患划分为已经整改完毕、尚未整改完毕、未确定整改期限和确需延期4个类别,由总队、支队、大队联合组成专家组进行检查、评估、督办,建立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长效机制。针对遗留未改的16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36处区域性隐患,各盟市分别召开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专题推进会,分别对2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性隐患负责人签订隐患整改责任状,指定专人跟踪督办,推动隐患整改。
各地消防部门联合相关行业部门专家组成31支服务队、督导队和调研队,以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大型企业为主要对象,推行定点联系、定向服务、定期评估制度,为社会单位排查整改隐患、开展专题教育培训等提供技术支持。
此外,针对“小火亡人”日益突出的严峻形势,内蒙古各地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发动民警、业主和志愿者广泛参与,推行区域联查、联防、联控消防工作模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政府制定联防联治、定期检查、隐患处理、宣传服务、信息报告“五项制度”,发动消防监督员、网格员、个体商户负责人和志愿者对小场所开展经常性巡查检查和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赤峰市在推行“队所联勤”基础上,进一步推行消防安全治理“大联勤”、“大联动”模式,明确安监、督察、治安等各部门在消防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加大对小场所、小单位和居民区的排查力度。目前,全区2246个基层派出所、1.7万余名专兼职民警正集中力量对城中村、群租房、物流仓储和“三合一”、“九小”场所等消防安全“乱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
坚持素质导向
扩大宣传教育范围,实现防控意识逐步增强
“宣传教育是火灾防控的重要环节,也是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重要手段。”11月7日,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公安厅厅长马明在全区119消防日主题宣传活动上重申了消防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在当天的活动现场,马明勉励广大消防志愿者在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推动建立群防群治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上发挥更大作用。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以来,内蒙古各地依托“草原119”消防志愿服务体系,组建2067支消防志愿服务组织,以广大农村、牧区、林区、社区为主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巡查检查活动。阿拉善盟行署推广巴音朝克图镇“都贵楞”(蒙语,小组的意思)联防工作模式,组建30多支消防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领导干部是消防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各地从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消防素质入手,引领和带动消防工作深入开展。自治区、盟市和旗县(市、区)三级党校和行政学院把消防安全纳入党员领导干部教育,采取课堂上、课堂下和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等方式,开展体验座谈等活动。自治区公安厅实施“三级培训”计划,先后组织对12个盟市、102个旗县(市、区)公安局长进行消防专题培训,各盟市公安局组织对派出所长、专兼职消防民警进行培训,消防支队、大队负责对重点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重点岗位人员和乡镇街道、苏木以及嘎查村消防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与此同时,自治区教育厅指导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把安全带回家”主题活动,组织全区46所高校学生处、保卫处100多名专兼职消防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内蒙古总队还出台《消防监督员“每周半天”开展常态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标准》,列出10项重点宣传形式。11月份以来,全区各地消防监督员分批次深入社会单位,以问卷调查、生命通道体验、灭火演练、知识竞赛等形式,掀起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