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火灾探测器分类
火灾探测器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基本组成部分之一,它至少含有一个能够连续或以一定频率周期监视与火灾有关的适宜的物理和/或化学现象的传感器,并且至少能够向控制和指示设备提供一个合适的信号,是否报火警或操纵自动消防设备,可由探测器或控制和指示设备做出判断。火灾探测器可按其探测的火灾特征参数、监视范围、复位功能、拆卸性能等进行分类。
(一)根据探测火灾特征参数分类
火灾探测器根据其探测火灾特征参数的不同,可以分为感烟、感温、感光、气体、复合等五种基本类型:
1、感温火灾探测器:响应异常温度、温升速率和温差变化等参数的探测器。
2、感烟火灾探测器:响应悬浮在大气中的燃烧和/或热解产生的固体或液体微粒的探测器,进一步可分为离子感烟、光电感烟、红外光束、吸气型等等。
3、感光火灾探测器:响应火焰发出的特定波段电磁辐射的探测器,又称火焰探测器,进一步可分为紫外、红外及复合式等类型。
4、气体火灾探测器:响应燃烧或热解产生的气体的火灾探测器。
5、复合火灾探测器:将多种探测原理集中于一身的探测器,它进一步又可分为烟温复合、红外紫外复合等火灾探测器。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类型的火灾探测器,包括:使用摄像机、红外热成像器件等视频设备或它们的组合方式获取监控现场视频信息,进行火灾探测的图像型火灾探测器;探测泄漏电流大小的漏电流感应型火灾探测器;探测静电电位高低的静电感应型火灾探测器;还有在一些特殊场合使用的、要求探测极其灵敏、动作极为迅速,通过探测爆炸产生的参数变化(如压力的变化)信号来抑制、消灭爆炸事故发生的微压差型火灾探测器;利用超声原理探测火灾的超声波火灾探测器等。
(二)根据监视范围分类
火灾探测器根据其监视范围的不同,分为点型火灾探测器和线型火灾探测器。
1、点型火灾探测器:响应一个小型传感器附近的火灾特征参数的探测器。
2、线型火灾探测器:响应某一连续路线附近的火灾特征参数的探测器。
此外,还有一种多点型火灾探测器:响应多个小型传感器(例如热电偶)附近的火灾特征参数的探测器。
(三)根据其是否具有复位(恢复)功能分类
火灾探测器根据其是否具有复位功能,分为可复位探测器和不可复位探测器两种。
1、可复位探测器:在响应后和在引起响应的条件终止时,不更换任何组件即可从报警状态恢复到监视状态的探测器。
2、不可复位探测器:在响应后不能恢复到正常监视状态的探测器。
(四)根据其是否具有可拆卸性分类
火灾探测器根据其维修和保养时是否具有可拆卸性,分为可拆卸探测器和不可拆卸探测器两种类型。
1、可拆卸探测器:探测器设计成容易从正常运行位置上拆下来,以方便维修和保养。
2、不可拆卸探测器:在维修和保养时,探测器设计成不容易从正常运行位置上拆下来。
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分类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不可缺少的一种手动触发器件,它通过手动操作报警按钮的启动机构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按编码方式分为编码型报警按钮与非编码型报警按钮。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分类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火灾探测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简称,是以实现火灾早期探测和报警,以及向各类消防设备发出控制信号并接收设备反馈信号,进而实现预定消防功能为基本任务的一种自动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根据保护对象及设立的消防安全目标不同分为以下几类:
(一)区域报警系统
区域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及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组成,系统中可包括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和指示楼层的区域显示器。区域报警系统的组成如图3-9-1所示。
(二)集中报警系统
集中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组成。集中报警系统的组成如图3-9-2所示。
(三)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组成,且包含两个及两个以上集中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组成如图3-9-3所示。